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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申请表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护照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电子版照片 6个月内新照的电子版照35mmX45mm
照片 与电子版相同的纸质照片1张;
光面照片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户口本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居住证复印件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发达国家出境记录 申请此类型必须要有:欧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出境记录。
家庭主妇证明 1.由居住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您是家庭主妇; 2.配偶的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配偶也一同申请,无需另外提供);
公证 1.用结婚证明去公证处做魂婚姻关系公证,公证事项“婚姻关系”;(各公证处,外事办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认证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
机票预订单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酒店预订单 英文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行程 须覆盖在签证国全部英文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保险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公证 十八周岁及以下的申请人提供: 1.用出生证明去公证处做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公证事项“出生医学证明”; 2.如法定监护人非亲生父母,请去公证处办理监护人关系公证;十八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提供:和出资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各公证处,外事办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认证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如果一方家长在境外,也可以由中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馆认证)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1.探访亲属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2.探访朋友或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其他往来信件、电子邮件等材料或照片(原件)证明私人关系。尽管这项材料不是必须提供的,但若提供此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签证申请。 公证认证模版.jpg公证样板.jpg
公司资料 在职证明 1. 用公司抬头的信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以及在职时间;b、停留时间及准假证明;c、出访费用由谁支付;d、回国保证。(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单位资质证明 1.(盈利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2.(非盈利机构)机构代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中方派遣函 1. 用有公司抬头的信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以及在职时间;b、停留时间及准假证明;c、出访费用由谁支付;d、回国保证。(3)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
公司银行对账单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
个人资产证明 银行对账单(原件)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辅助资产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邀请方资料 邀请函
由邀请方用荷兰文或英文书写的邀请函(形式不限)须包含以下内容: 1. 邀请方的现址和完整的联系方式 2. 邀请函的出具日期 3. 此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4. 计划的逗留地点 5. 谁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 6. 可能的话详细说明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7. 邀请人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为非荷兰籍人士,必须提供荷兰居留证。 若行程费用由邀请方支付,则需提供邀请人的银行账单或工资单复印件
其他 公证+认证
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内含英文或荷兰语翻译亲属关系证明荷兰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预购须知
1.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2.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或要求申请人面试,或电话调查申请人,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
3.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4.中国签证网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中国签证网的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
5.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料如已入馆办理,不退还任何款项。
7.资料未入馆办理,将收取服务费用 。具体金额以供应商商议结果为准。
申请表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护照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电子版照片 6个月内新照的电子版照35mmX45mm
照片 与电子版相同的纸质照片1张;
光面照片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户口本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居住证复印件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发达国家出境记录 申请此类型必须要有:欧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出境记录。
家庭主妇证明 1.由居住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您是家庭主妇; 2.配偶的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配偶也一同申请,无需另外提供);
公证 1.用结婚证明去公证处做魂婚姻关系公证,公证事项“婚姻关系”;(各公证处,外事办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认证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
机票预订单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酒店预订单 英文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行程 须覆盖在签证国全部英文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保险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公证 十八周岁及以下的申请人提供: 1.用出生证明去公证处做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公证事项“出生医学证明”; 2.如法定监护人非亲生父母,请去公证处办理监护人关系公证;十八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提供:和出资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各公证处,外事办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认证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如果一方家长在境外,也可以由中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馆认证)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1.探访亲属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2.探访朋友或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其他往来信件、电子邮件等材料或照片(原件)证明私人关系。尽管这项材料不是必须提供的,但若提供此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签证申请。 公证认证模版.jpg公证样板.jpg
公司资料 在职证明 1. 用公司抬头的信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以及在职时间;b、停留时间及准假证明;c、出访费用由谁支付;d、回国保证。(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单位资质证明 1.(盈利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2.(非盈利机构)机构代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中方派遣函 1. 用有公司抬头的信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以及在职时间;b、停留时间及准假证明;c、出访费用由谁支付;d、回国保证。(3)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
公司银行对账单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
个人资产证明 银行对账单(原件)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辅助资产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邀请方资料 邀请函
由邀请方用荷兰文或英文书写的邀请函(形式不限)须包含以下内容: 1. 邀请方的现址和完整的联系方式 2. 邀请函的出具日期 3. 此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4. 计划的逗留地点 5. 谁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 6. 可能的话详细说明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7. 邀请人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为非荷兰籍人士,必须提供荷兰居留证。 若行程费用由邀请方支付,则需提供邀请人的银行账单或工资单复印件
其他 公证+认证
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内含英文或荷兰语翻译亲属关系证明荷兰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预购须知
1.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2.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或要求申请人面试,或电话调查申请人,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
3.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4.中国签证网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中国签证网的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
5.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料如已入馆办理,不退还任何款项。
7.资料未入馆办理,将收取服务费用 。具体金额以供应商商议结果为准。